4-6月防疫險傳不算數?金管會:已成立契約就有效

2022/04/21 18:30

MoneyDJ新聞 2022-04-21 18:30:01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本土新冠肺炎疫情急劇升溫,今(21)日市場傳出各家保險公司將發布聲明,今年4月到6月間的防疫保單將不算數,對此,金管會今日緊急發布聲明回應,強調已成立之保險契約,保戶權益不受影響;也就是已經簽訂的保險契約即有效,不會有不算數的問題。另外,針對泰安產爆出防疫險續保爭議,金管會保險局則回應,產險公司的防疫險屬於損害填補原則,性質上並非保證續保,不過,保險公司若要更改商品,就必須要提前告知客戶,讓客戶能夠做選擇。

針對傳聞各家保險公司將發布聲明,今年4月到6月間的防疫保單將不算數一事,金管會說明,已成立之保險契約,權益不受影響;且產險公司如已寄發續保通知書給保戶,並已收取保戶之保費,保險契約即為成立。

金管會指出,產險公司之防疫保險商品,均為一年期保單、且屬不保證續保之性質。保險公司對於是否同意續保有主動權,並可做核保與風險控管機制,如須調整費率或承保範圍,應於保險契約成立前,將調整後之內容提供保戶選擇。保險契約一旦成立,即須依契約履行。

金管會並表示,基於損害填補原則,防疫保險之商品設計多為費用補償,例如確診或隔離衍生之相關費用或無法工作之經濟損失。惟保險公司得基於風險胃納量、保險費率適足性及疫情或防疫政策等因素,適時檢視商品承保範圍及給付項目之合理性作商品調整。

另外,泰安產險今爆出防疫保單續保爭議,保戶稱3月收到續保通知,但近日卻被通知不能續保舊保單,而新版保單又無隔離理賠;對此,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產險公司的防疫險屬於損害填補原則,性質上非保證續保,因此即使保戶當初投保時有勾選「自動續保」,仍非屬保證續保,不過,保險公司若要更改商品,就必須提前告知客戶,讓客戶能夠做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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