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和解條件太苛?傳三星權利金費用為HTC數倍之多

2013/07/26 12:05

精實新聞 2013-07-26 12:05:18 記者 郭妍希 報導

蘋果(Apple Inc.)、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 )最近關係雖有改善、並展開專利交互授權協商,但據傳蘋果的條件太過嚴苛,導致雙方遲遲無法和解。

韓國時報(Korea Times)25日報導,內部消息人士指出,蘋果要求三星為每台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分別支付30美元、40美元的權利金,而三星認為這個條件毫無道理可言。該名人士認為,蘋果的要求實在太過火。

這比宏達電(2498)當初的和解條件還要嚴苛許多。根據SamMobile 25日報導,蘋果當初要求宏達電為每支智慧型手機支付的權利金費用為不到5美元。若按照蘋果的條件,三星光是旗艦智慧型手機「Galaxy S4(發表迄今銷售量已超過2,000萬支)」就已需支付蘋果6億美元的費用。

韓國時報報導並指出,知名專利專家Florian Mueller(部落格FOSS Patents格主)在接受訪問時表示,蘋果之所以提出如此嚴苛的條件,是因為該公司希望能透過這項協議影響整個市場的競爭局面。Mueller還說,除了權利金之外,蘋果可能還打算要求三星簽署「不得抄襲條款(anti-cloning provision)」,但三星應該不想接受這個條件,這不僅是因為策略上的問題,也是為了公司本身的自尊。

韓國時報甫於7月21日報導,業界消息顯示,三星自去(2012)年底就一直在與蘋果進行協商,而蘋果對專利費用仍有異議,導致雙方迄今仍未敲定合約。消息顯示,三星希望在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U.S. federal circuit)在今年11月開庭審理新案前,與蘋果針對重要議題達成共識。消息人士表示,蘋果握有雙方能否作出讓步、或將繼續大打專利官司的重要關鍵。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在6月判定蘋果不得將iPad 2、iPhone 4等裝置進口至美國販售,主因這些裝置侵犯了三星的專利權。這項判決將交由總統審視60天,而最終決定會在8月4日宣布。此外,ITC也會在8月判定三星是否侵犯蘋果的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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