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6-02-05 09:02:28 新聞中心 發佈
惠特(6706)昨(4)日舉行重大訊息記者會,會中說明其與湖北三安光電公司、泉州三安半導體科技公司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經判決,湖北三安、泉州三安將分別應支付公司新台幣4.56億元、10.35億元,兩案合計可收回金額約14.91億元。
惠特財務長暨發言人許景翔指出,公司在2020年3月6日至2021年12月8日與泉州三安半導體簽訂系列設備合約,並在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9月16日,也與湖北三安光電簽訂系列合約,惠特已依約完成交貨及驗收等程序,但兩家公司未依約支付已交付設備的驗收款,甚至指示遲延出貨至今,使公司產生備貨及倉儲損失,因此於2024年1月5日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並在昨日收到裁決書。
許景翔表示,依照判決結果,三安集團除須支付驗收款、未出貨款項及利息外,亦須負擔律師費與仲裁費用,其中湖北三安光電應支付惠特約4.56億元、泉州三安半導體應支付約10.35億元,合計將支付約14.9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