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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聯華-公告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普通公司債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07/04
2.公司名稱:聯華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聯華實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3年5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更名案,業經經濟部113年6月12日經授審字第11320129510號及113年06月18日經授商字第113300946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中文原名「聯華實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聯華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股票簡稱「聯華」,股票代號仍為「1229」,未有變動。
英文名稱原名「Lien Hwa Industrial Holdings Corporation」,英文簡稱仍為「LHIHC」,未有變動。
(2)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普通公司債作業計畫,以113年8月16日為換債基準日,本計畫書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7月3日證櫃債字第11300059262號函核准。
6.因應措施:
(1)換發普通公司債之債券代碼、債券名稱及發行餘額:
(a)債券代碼:B30804
原111年5月17日發行「聯華實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一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甲券」(簡稱:P11聯華1A),更名為「聯華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一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甲券」(簡稱:P11聯華1A );發行餘額:新臺幣1,200,000,000元。原公司債簡稱及債券代碼無異動。
(b)債券代碼:B30805
原111年5月17日發行「聯華實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一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乙券」(簡稱:P11聯華1B),更名為「聯華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一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乙券」(簡稱:P11聯華1B );發行餘額:新臺幣1,300,000,000元。原公司債簡稱及債券代碼無異動。
(2)本次應換發之公司債,為本公司111年發行之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共計新臺幣貳拾伍億元,將以舊債券壹張換發新債券壹張,本次換發之新債券其權利義務與舊債券相同,原債券面額與新債券面額相同。
(3)本公司換發之公司債,擬依更名新債券換發基準日債權人名冊記載之各債權人持有公司債券換發。
(4)本次更名換發後之公司債券一律採無實體發行。
(5)換發普通公司債日程及手續:
(a)新債券換發基準日:113年8月16日。
(b)新債券開始櫃檯買賣日期:自113年8月19日。
(c)舊債券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13年8月19日。自新債券上櫃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債券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d)換發手續:由於本公司已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新公司債開始櫃檯買賣日,逕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公司債上櫃買賣,債權人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其他相關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2)有關本案有未盡事宜或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處理。
(3)上述作業計畫書未來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內容若有所變動,本公司將另行公告更正。
(4)本公司之換發普通公司債作業計畫書內容,俟經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賣賣中心同意後,將另行公告市場通知債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