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Groningen法院裁定公司滯納金利息減半至 4%
荷蘭新聞公報(NIS News Bulletin )於2024 年 11月 11日報導:
根據荷蘭金融報(Het Financieele Dagblad)報導,荷蘭Groningen法院裁定,逾期企業利潤稅 (VPB) 申報需支付的利息應減半至 4%。
自 2013 年起,超過法定期限向荷蘭稅務機關 (Belastdienst) 申報利潤稅的公司必須支付至少 8% 的利息。現在Groningen法院已裁定此比例過高,因其違反比例的一般法律原則。
公司必須在每年 5 月 1 日之前提交上一日曆年的臨時利得稅申報表。 2022 年,企業遲交的申報為財政部帶來 3.02 億歐元的稅收利息。
該裁決適用於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被徵收稅收利息的所有 VPB 納稅人。荷蘭財政部發佈聲明表示,正在研究裁決,仍有可能提起上訴。(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