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強化關係人交易管理 大額需股東會同意

2022/01/26 08:01

MoneyDJ新聞 2022-01-26 08:01:01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金管會昨(25)日發布「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為強化關係人交易之管理,未來上市櫃、興櫃等公司和關係人進行金額達公司總資產10%以上的大額資產交易時,需先提報股東會通過;該修正案預計農曆年後將正式上路,今年6月股東會將適用,而若公司違規,最高可依證交法處以480萬元罰鍰。

金管會表示,為配合實務運作及強化關係人交易之管理,經參酌國際主要證券市場規範及外界建議事項,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相關修正條文已預告期滿,將於近期發布施行。

其中,為強化關係人交易之管理,經參酌國際主要證券市場規範,明定公開發行公司或其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資產,其交易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總資產10%以上者,公開發行公司應將相關資料提交股東會同意後,始得為之,以保障股東權益;但公開發行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其子公司彼此間交易,免予提股東會決議。

根據金管會統計,前年上市櫃公司及興櫃公司公告的關係人交易案共有1,554筆,交易金額超過公司總資產10%者約36筆,當中以不動產交易為最多。

金管會也指出,除了未來關係人大額資產交易需經股東會通過,本次修法還有另兩項重點,包含提升外部專家出具意見書之品質、以及放寬部分交易的資訊揭露規定。

金管會表示,新制預計最快農曆年後正式發布實施,今年6月股東會就可適用,未來公司若有與關係人的大額資產交易,必須預先做規劃,包含是否該評價、或提出估價報告等,並且提交股東會討論。而若公司違反規定,金管會可依證交法處以24萬元到480萬元不等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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