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18-08-24 08:21:42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金管會針對保險業申請興櫃、上市櫃訂定審查標準,金管會保險局昨(23)日發布草案部分內容,四大審查標準諸如不動產投資比重(不含自用)不得超過可運用資金的10%、申請興櫃之公司淨值對資產比率必須達到6.5%以上等。市場認為,現有的四家未上市櫃本國壽險公司,短期內恐怕都難達到標準。
金管會訂出四大審查指標,一為獲利能力,但須剔除一次性獲利和出售不動產獲利;二是清償能力,上市櫃須最近2年RBC達到250%以上,而興櫃則需近2年RBC達200%以上,且計算時亦必須扣除出售債券和不動產的一次性獲利。
金管會表示,三是適法性,需近三年沒有重大罰案,但改善後經金管會認可則不在此限;四為其他指標,包含上市櫃者淨值對資產(不含投資型保單)比率不得低於7%,興櫃則不得低於6.5%,不動產投資比重(不含自用)不得超過可運用資金的10%,且不得有重大勞資爭議,該部分會請勞動部出具專業意見。
目前保險業還有南山人壽、全球人壽、宏泰人壽、遠雄人壽等公司尚未登錄興櫃或上市櫃,而南山人壽已經向金管會申請登錄興櫃,預期將可成為適用金管會訂出的保險業IPO(首次上市集資)準則的第一案。不過,若以南山人壽去年底財報數字來看,其淨值占資產比重僅4.7%,並未符合興櫃須達6.5%的門檻,而市場也認為,現有的四家未上市櫃本國壽險公司,短期內恐怕都難達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