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6-08-05 08:19:47 陳怡潔 發佈
台新金與新光金合併案的最後一哩路即將達陣,金管會昨(4)日宣布同意台新銀行與新光銀行之合併案,合併後存續主體為台新銀行;雙方合併基準日訂為明(2027)年1月1日,合併後的總資產將晉身國銀第七大、國內營業據點數則將成為國銀第二多。
金管會表示,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於2025年7月24日完成合併,並更名為台新新光金控(2887),合併後台新新光金控持有台新銀行及新光銀行2家銀行100%股權。該案於2026年6月4日分別經台新銀行與新光銀行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通過,以台新銀行發行新股及現金支應合併對價,並暫定合併基準日為2027年1月1日。
金管會並指出,截至2026年3月底,台新銀行及新光銀行之總資產各約3.3兆元及1.4兆元,擬制合併後存續銀行之總資產為4.7兆元,資本額1,703億元,國內營業據點為204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