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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針對債券附買回交易(RP)課稅議題再度搬上檯面,一旦付諸執行,一般認為,國內債券型基金收益率可能同步降低,投信業者認為,相較之下,將投資範圍鎖定台灣以外地區的海外債券基金,相對具有較高的利基。
繼國內債券型基金投資金融機構定存需繳稅後,財政部賦稅署計畫進一步針對RP進行全面性課稅,在銀行、證券、票券、保險四大公會的聯合提議下,可能傾向採取分離課稅的方案。
由於目前RP的投資人以國內債券型基金及個人大戶為主,以國內債券型基金的投資組合來看,RP約佔2至3成的比重,一旦立法通過課稅,自然不免進一步稀釋國內債券型基金的收益率。
富達投信表示,近二年來,國內債券型基金的課稅議題不斷躍上檯面,也使得淨值的增長能力不斷遭到侵蝕,反觀國內投信發行的海外債券基金,在現行法規下,不配息的海外債券基金仍擁有免稅的優惠,因此以節稅的角度思考,海外債券基金的效益較高。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國內投信發行的海外債券基金基本上可以歸納為兩類,主要的分野在於投資範圍是否包括台灣,富達投信指出,基於台灣地區債券投資工具陸續面臨課稅議題,相較之下,不含台灣或台灣的投資比重較低的海外債券基金,應可擁有相對較高的收益機會。
富達投信並強調,由於景氣復甦,債券投資來自於調降利率產生的資本利得空間相對縮小,此時,反而應該積極尋找固定收益較高的投資標的,所以,如果能將投資範圍擴及全世界,將可充分運用各國利率之間存在的利差,進一步提升資產增值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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