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兆豐國際六年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債券型投資國內外之「兆豐國際六年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等值新臺幣2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人民幣及南非幣計價發行一案,自108年7月26日申報生效。本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15億元。
原則上,本基金於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債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
該基金6年期滿即終止。基金於成立日後即不再接受申購,自成立後之次一營業日即開放買回,除基金成立日起至第4個日曆日期間,經理公司不收取買回費用外,於基金到期日前買回者,將收取提前買回費用2%並歸入基金資產。
本基金募集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