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景順2031年樂活資產豐益組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景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開放式組合型「景順2031年樂活資產豐益組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等值新臺幣2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由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及人民幣計價發行,自110年3月26日申報生效。該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10億元。
該基金自成立日起3個營業日後,至少應投資於5個以上子基金,且每個子基金最高投資上限不得超過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30%;原則上,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本國子基金及外國子基金之總金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且投資外國子基金之總金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該基金存續期間為自成立日之次日起至屆滿10年之當日。
「景順2031年樂活資產豐益組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景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