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合作金庫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合庫六年到期ESG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5月21日核准合作金庫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國內募集投資國內外之開放式債券型「合庫六年到期ESG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等值新臺幣2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由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人民幣、澳幣及南非幣計價發行。該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募集最低成立金額為等值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該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及「ESG新興市場債券」之總金額各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前揭「ESG新興市場債券」定義,係指JP摩根ESG全球新興市場債券指數(JP Morgan ESG EMBI Global Diversified Index)或JP摩根ESG新興市場企業債券指數(JP Morgan ESG CEMBI Broad Diversified Index)之成分債券。(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