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銀三會》陸銀參股上限放寬且可投資金控子行

2013/04/01 18:57

精實新聞 2013-04-01 18:57:58 記者 蕭燕翔 報導

金銀三會1日落幕,雙方代表達成協議,除提高陸銀參股比例,參股範圍可擴大至金控下子銀行及未上市櫃銀行/金控;而攸關市場准入的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條件部分,也研議盡速雙向取消,兩岸並簽署合作備忘錄,開放大陸銀行業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得經由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投資台灣證券市場。 

金銀三會會後記者會由銀行局長桂先農及大陸銀監會國際部主任范文仲共同舉行。雙方同意將兩岸銀行市場准入相關開放項目,納入「兩岸海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服務貿易協議,桂先農承諾,具體上路時程將ASAP(As Soon As Possible,盡快完成),也強調此次會議的成果是展現兩岸雙贏。

在具體研議開放的項目方面;針對陸銀進入台灣市場部分,桂先農表示,提高單一陸銀投資台灣上市櫃銀行、金控的持股比例,由原先的5%增加至10%,加計QDII上限則可達15% 

另外,此次也放寬陸銀參股範圍,得投資未上市櫃銀行、金控,持股上限15%;且陸銀來台參股可投資金控旗下子銀行,持股比例可達20%。桂先農表示,單一陸銀取得金控旗下子行20%股權,是否進入董事會?或是否限制僅能單一陸銀參股?將由金控董事會決定。 

此外,此次也開放於兩岸金融往來辦法納入銀聯公司得申請來台設立分支機構規定。

另外,在市場准入方面,桂先農表示,我方也同意盡速取消大陸地區銀行來台設立分支機構及參股投資的OECD條件。且已在台灣地區設有分行之陸銀符合條件者,可申請增設分行(OBU國際業務分行)。他說,OECD條件取消,將是兩岸銀行一體適用。 

兩岸也利用金銀三會簽署合作備忘錄,開放大陸地區銀行業QDII得經由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投資台灣證券市場。而金管會與大陸銀監會已簽署合作備忘錄,將在簽署後60日生效。

(圖說:左為銀監會國際部主任范文仲;右為銀行局長桂先農)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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