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甲類第7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訂9/20增額發行

2019/09/02 07:56

本公司辦理代售增額「一0八年度甲類第七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

「一0八年度甲類第七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訂於108年9月20日增額發行,其發行條件大致如下:

一、增額公債發行日期:中華民國108年9月20日(星期五)。

二、原始公債發行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17日。

三、增額發行數額:新台幣200億元。其中2億元,由本公司代售予小額投資人。

四、本增額公債採登記形式發行。

五、本增額公債發行條件與原始公債「一0八年度甲類第七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相同,但增額發行距原始公債發行日期已有65天,故小額投資人交割款內含應計利息,每1票面金額新台幣10萬元之應計利息為新台幣89元(元以下4捨5入)。

六、本增額公債最低登記金額為新台幣10萬元,並以10萬元為累計單位。

七、原始公債償還期限為5年。本增額公債自原始公債發行之日起,每1年付息1次,期滿本金1次還清。

小額投資人欲購買新台幣150萬元(含)以下之前開公債,可透過各證券經紀商,經由本公司有價證券申購系統,於108年9月6日至9月12日辦理申購,其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銷售價格:按本期增額公債標售之全部得標者所投最高利率計算之價格為準。

二、銷售單位:本期增額中央登錄公債之銷售單位分為新台幣10萬元、新台幣20萬元、新台幣50萬元、新台幣100萬以及新台幣150萬元5種,每1申購人限任選1個銷售單位參與申購。

三、認購價款扣繳日:108年9月19日。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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