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7年7月6日起,終止與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復華高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受益憑證代號:T2205Y)、復華數位經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受益憑證代號:T2208Y)及復華中小精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受益憑證代號:T2210Y)等3檔基金受益憑證之櫃檯買賣契約,並終止該3檔基金受益憑證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公 告 事 項:
一、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於107年6月13日以復信經字第1070000337號函向本中心申請終止復華高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復華數位經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及復華中小精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等3檔基金受益憑證之櫃檯買賣,核有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審查準則第17條第1項第3款之情事,依規定本中心自107年7月6日起終止前揭3檔基金受益憑證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二、造市商於終止交易前,應負連續報價及成交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