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訊管理趨嚴,證交所修訂管理規範

2013/08/08 18:51

精實新聞 2013-08-08 18:51:07 記者 蕭燕翔 報導

證交所近日公告修正上市公司重大訊息規範,增訂上市公司召開記者會後二小時內,應將事件內容輸入重大訊息,且增訂重要營運主管異動需發布重大訊息的範疇,且如果上市公司發布與公司治理原則不符、且影響股東權益的資訊,將遭課處違約金,以維護證券市場秩序。

證交所近日公告修正「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暨「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作業程序」部分條文,並將自發布日起實施。

此次修正的重點包括,為避免上市公司利用公司資源於其企業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或其他媒體管道,發布與公司治理原則不符且影響股東權益的資訊,增訂將上市公司發布與公司治理原則不符且影響股東權益的資訊,列為課處違約金的事由,以保障股東權益及維護證券市場秩序。

考量營運部門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異動,恐對公司營運產生重大影響,為茲周延,爰修訂將重要營運主管異動納入應發佈重大訊息的範疇。

另外,為強化資訊揭露及時性,增訂上市公司召開記者會應於召開記者會後二小時內,將事件內容輸入重大訊息。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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