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瀚亞三至六年到期新興市場收益機會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瀚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瀚亞三至六年到期新興市場收益機會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一案,自109年10月20日申報生效。該基金總面額為等值新臺幣200億元整,其中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由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人民幣、南非幣及澳幣計價發行。該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3億元。
該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債券,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
該基金之存續期間為自基金成立日之次一營業日起至屆滿6年之當月最後營業日(即到期日)止;或基金如啟動提前結算機制時,自基金成立日之次一營業日起至提前結算日止之期間。基金自成立日起即不再接受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於基金到期前買回者,將收取買回費用並歸入子基金資產,但基金啟動提前結算機制時,不收取買回費用。
「瀚亞三至六年到期新興市場收益機會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等值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瀚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