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櫃新增電子商務產業類別正式上路
為因應企業經濟發展產生之營運模式愈趨多元,並配合以電子商務為主要經營方式之上櫃掛牌家數日趨增加,金管會已督導櫃買中心於106年12月27日完成修正「上櫃公司產業類別劃分暨調整要點」,增訂電子商務產業類別,上櫃公司營業收入之主要產生方式,如係經由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媒介從事商品所有權移轉或提供服務,並經簽證會計師出具最近2年度(或1年度)該營業收入比重均達50%(或80%)以上者,得向櫃買中心申請劃分為「電子商務業」。
配合上開規定修正,櫃買中心已著手修正相關資訊系統,預計於107年3月12日完成上線,並經檢視上櫃公司相關營業收入,計有商店街(證券代號4965)、尚凡(證券代號5278)、數字(證券代號5287)、網家(證券代號8044)、夠麻吉(證券代號8472)、創業家(證券代號8477),6家上櫃公司將於107年3月12日調整為「電子商務業」。
又為使上櫃公司能適切歸類,櫃買中心依「上櫃公司產業類別劃分暨調整要點」規定,將每年定期檢討各上櫃公司之產業類別,上櫃公司並得於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後1個月內向櫃買中心申請調整其產業類別,如有符合櫃買中心所訂「電子商務業」者,屆期亦得提出申請,俾利電子商務公司於上櫃時能適切歸類及發揮產業群聚效應,增加投資人對該產業之認識及瞭解。(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