鋒裕匯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基金一案,解除停止申報生效
鋒裕匯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投資國內外之「鋒裕匯理首選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包括「鋒裕匯理實質收息多重資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鋒裕匯理2031到期保證保本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2檔子基金,總面額各新臺幣200億元整及美金6億5仟萬元整一案,前因該公司申報書件不完備或應記載事項不充分情事,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8年7月12日予以停止申報生效。該公司業於108年7月30日提出補正,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本案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第15條第1項規定,自108年7月30日起重新起算生效日,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30個營業日申報生效。(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