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基金規模自102年4月份起已突破新臺幣2兆元
我國境內基金規模自民國97年金融風暴以來,境內基金規模始終未能突破新臺幣(以下同)2兆元,惟查102年4月份境內基金規模已達2.03兆元;102年5月份再增加為2.04兆元,相較於去年同期之基金規模為1.89兆元及1.86兆元,其成長率分別達7.4%及9.68%。
金管會自101年9月份起配合「發展具兩岸特色之金融業務計畫」及「以臺灣為主之國人理財平臺方案」,積極進行相關投信法規鬆綁政策,如:取消投信基金及全權委託資產投資大陸地區有價證券限制、開放投信事業得募集人民幣計價基金與多幣別基金、簡化基金審核程序等,有助於促進基金商品之多樣性,並增加投信基金及全權委託資產之投資操作彈性。
另查海基會及海協會已於6月21日完成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其中涉及資產管理業部分,除「合資基金管理公司之臺資持股比例可達50%以上」及「允許臺資金融機構以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方式投資大陸資本市場」等二項外,陸方亦開放「大陸商業銀行從事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時,可以投資符合條件的臺灣金融產品」 (包括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有助於厚植投信業者於大中華地區之操作經驗與實力,促進兩岸雙向金融業務發展。
金管會將持續推動相關興利措施,以鼓勵基金商品之創新與多元化,並滿足投資人理財需求,同時加強整飭投信事業經營紀律,強化投信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自律規範,以提升資產管理業之競爭力,並促進投信事業長期穩定成長。(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