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國會通過新版「反洗錢法」,將加強監管房地產業及博彩業
一、菲參議院於本(2021)年1月20日批准參眾兩院協調會議委員會報告,該報告已調和參議院第1945號法案(SB1945)及眾議院第7904號法案(HB1904)中對「反洗錢法」(AMLA)修正案之不同意見,嗣將送呈杜特地(Duterte)總統簽准,預定於2月1日前生效,可望防止菲律賓被「全球反洗錢及恐怖分子融資監管機構」所轄之「金融行動工作小組」(FATF)列入灰色名單。
二、參議員Grace Poe表示,新法規定如下:
(一)經手單筆現金交易超過750 萬披索(約15萬6,000美元,1美元約合48披索)之房地產經紀人及開發商將被列入調查。
(二)菲律賓離岸博彩商(POGO)及服務提供商之交易金額超過50萬披索者須接受調查。
(三)涉嫌逃稅超過2,500萬披索者須接受調查。
(四)新法生效後,菲國反洗錢委員會(AMLC)將被賦予部分調查權,例如有權向主管法院申請搜查令、扣押令,以及傳票。
三、謹查FATF允許菲律賓政府迄本年2月1日頒布及實施新版反洗錢法,以解決舊版反洗錢及恐怖主義融資方面之法令漏洞。原本修法截止日期為去(2020)年10月,由於新冠肺炎疫情肆虐而延期。(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