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施羅德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施羅德2025到期新興市場首選主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月31日核准施羅德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國內募集投資國內外之債券型基金?「施羅德2025到期新興市場首選主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該基金),以新臺幣、美元及人民幣計價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200億元整,由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該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30天內募集最低成立金額為等值新臺幣20億元整。
原則上,自基金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60%,投資於主權債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60%,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公司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註冊或掛牌之債券,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60%。
該基金6年期滿即終止。基金成立日起即不再接受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成立之日起即開放買回,但基金未到期前買回,將酌收提前買回費用2%並歸入基金資產,以維護既有投資人利益;該基金不建議投資人從事短線交易,並鼓勵投資人持有至基金到期。(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