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18-08-29 09:31:04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為強化上市公司子公司海外掛牌管控,證交所昨(28)日召開例行董事會,通過擴大上市公司子公司海外掛牌的審查範圍,未來只要是提列於合併財務報表內的子公司欲海外掛牌,都須經董事會和股東會通過,並設立特別委員會進行審議。
證交所董事會昨日通過修改營業細則48條之3規定,將原訂規範「重要子公司」擴大至「所有子公司」,並且增訂特別委員會審議;也就是說,只要屬於上市公司合併報表內的子公司均在適用範圍內,未來子公司擬赴海外掛牌,必須先將審議結果經董事會討論,再提請股東會同意。
證交所指出,有鑑於近期陸續有指標性大型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擬赴中國大陸申請掛牌,且上市公司子公司能申請海外掛牌交易,多數已具相當營運規模,對上市公司營運已屬於重大事項;為了完備上市公司子公司赴海外掛牌相關程序,董事會決議採行「擴大適用範圍」、「增訂特別委員會審議」兩大強化措施,以保障股東權益。在證交所通過修正草案後,將立即呈報主管機關,待修正案公布正式生效起,所有上市公司均全面適用。
證交所並強調,雖然未計算設立重要子公司和一般子公司的上市公司差異數,但因新條文主要影響符合海外掛牌門檻的子公司,相關公司應不多。以國內800多家上市公司赴中國大陸設立超過3,000家子公司,符合大陸上市門檻者約百家來看,預期影響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