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華南永昌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華南永昌四年到期新興市場美元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4月27日核准華南永昌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國內募集投資國內外之債券型基金「華南永昌四年到期新興市場美元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該基金),以新臺幣及美元計價發行,總面額新臺幣100億元整,由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該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30天內募集最低成立金額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自基金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投資於美元計價債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
該基金4年期滿即終止。基金成立日之次1個營業日起即不再接受受益權單位之申購,基金成立之日起90日後開放申請買回,但基金未到期前買回,將收取提前買回費用2%並歸入基金資產。(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