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期貨違反期貨管理法令,遭處12萬元罰鍰

2017/02/24 08:30

國泰期貨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期貨管理法令處分案

一、裁罰時間:106年2月22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國泰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泰期貨)。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期貨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及第43條第1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國泰期貨因調整網路下單保證金檢核機制發生錯誤,致受處分人105年7月26日有未收足期貨交易保證金接受交易人委託之情事,與該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不符,核已違反期貨管理法令。

五、裁罰結果:依期貨交易法第11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國泰期貨新臺幣12萬元罰鍰。(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個股K線圖-
熱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