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查獲糧商炒匯 將核處四家涉案銀行

2021/01/21 17:36

MoneyDJ新聞 2021-01-21 17:36:22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關於日前傳出的糧商炒匯案,中央銀行新任外匯局局長蔡烱民(附圖中)今(21)日表示,經專案檢查6家外商銀行在臺分(子)行後,發現有糧商大量承作新臺幣遠期外匯交易進行炒匯之情事,影響外匯市場穩定,而其中2家涉案銀行於央行專案檢查前,已主動停止並結清未到期部位,至於其他4家涉案銀行,央行將於近期予以核處,將依情節輕重進行處置,而依照相關規定,最重可處停業或撤銷外匯執照的處分,但相關處分目前仍在研議中。

關於部分銀行違規受理在臺糧商新臺幣遠期外匯交易(DF)案,甫接任外匯局局長的蔡烱民今日臨時宣布舉行記者會、並進行線上直播;他表示,央行報表稽核發現,部分外商銀行在臺分(子)行自2019年7月起大量受理在臺8家糧商公司新臺幣遠期外匯交易,至2020年7月累積承作金額高達110億美元,經專案檢查此案相關6家銀行後,查該等糧商公司有以商仲貿易為名,大量承作新臺幣遠期外匯交易進行炒匯之情事,影響外匯市場穩定。

央行表示,查核後發現以下問題:

一是在臺糧商公司經營集團企業轉單商仲貿易,僅扮演集團貿易記帳單位,相關交易未涉及在臺子公司實質交易。

二是糧商以新臺幣為功能性貨幣,透過集團內企業進行跨國買賣商品,掣發相關商業貿易文件,進貨以新臺幣計價,銷貨則以美元計價,並皆以美元收付,刻意創造新臺幣曝險。

三是糧商由集團關係企業掣發日期、金額,及交易方向等形式相符商業貿易文件,俾其大量承作新臺幣遠期外匯交易。

央行指出,此案相關銀行因執行認識客戶(KYC)作業及查證客戶文件之實需性、關聯性及合理性均未確實,違反央行新臺幣遠期外匯的「實需原則」;也因執行KYC作業未盡充分,未能深入瞭解客戶整體營運模式、新臺幣曝險及避險需求,亦未確實查證客戶所提供文件之實需性、關聯性及合理性,導致該等糧商以商仲貿易為名,大量承作遠期外匯交易進行炒匯。

央行指出,在專案金檢後,此案相關糧商公司即不再承作新交易,據悉目前僅餘2家尚未與受理銀行協議提前結清新臺幣遠期外匯未交割部位。涉案銀行中,有2家銀行於央行專案檢查前,因內部覆審發現往來糧商公司財報或業務情況異常,主動停止與其承作交易,嗣後並積極處理結清未到期部位,央行於2020年11月間已處理結案;其他4家銀行,央行將於近期予以核處。

央行官員指出,這是一個相當重大的案件,由於銀行違規受理,核處對象為指定銀行,最重可處以停業處分、或撤銷外匯執照,但處分仍在研議中,預計近期內處分就會出爐。央行並未公布這6家銀行的名單,但指出涉案銀行中有半數是2018年之後才在臺設立分(子)行。

對於媒體詢問央行處置為何是針對銀行、而非針對糧商?蔡烱民以違建來比喻,指出若不希望有那麼多違建,去處罰屋主會處罰不完,應該去處罰蓋違建的人;央行面對的當然是指定銀行的部分,如果銀行能了解不能幫客戶做這樣的事情,企業自然也無法承作。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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