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新東協平衡基金」募集案申報生效

2016/06/13 08:31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元大新東協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平衡型於國內募集投資國內外之「元大新東協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200億元整,由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及美元計價發行乙案,自105年6月8日申報生效。本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股票、債券及其他固定收益證券之金額應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上,其中投資於上市及上櫃股票(含承銷股票及特別股股票)及存託憑證合計總金額應占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90%以下且不得低於10%;投資於東協國家相關有價證券之總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

「元大新東協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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