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課徵數位稅可能被美國課以每年4,500萬美元報復性關稅
奧媒新聞報2021年3月26日報導,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甫針對奧地利、印度、義大利、西班牙、土耳其及英國等國課徵數位稅完成調查,認為對美國企業造成歧視,將實施報復關稅措施。
奧地利「2020數位稅法」(Digital Tax Act 2020)自2020年1月1日生效,係針對觸及奧國境內使用者之「網路廣告服務」,課徵5%「數位稅」(digital tax)。被課徵對象為:「網路服務提供者」,即提供網路廣告服務並收取費用,且全球年營收在7.5億歐元以上,並在奧國之網路廣告服務年營收超過2,500萬歐元之企業。符合前述課稅條件者,多為美國跨國電商企業。
USTR於2020年6月致函奧國數位經濟部,針對奧國課徵數位稅展開301調查,雙方已於2020年12月21日完成諮商。USTR於2021年1月14日裁定奧地利數位稅對美國企業歧視,不符合國際租稅原則,且對美國商務造成限制。
USTR於2021年3月26日提議,針對奧地利輸美貨品額外課徵最高25%關稅,建議加徵關稅清單包括:皮製衣飾配件、棉製品、絲紗、不織布、陶瓷玻璃製品、玻璃纖維、通訊器具及變壓器零組件、熔接機械、雷達器具、光學望遠鏡、天文儀器、測量儀器、平台型鋼琴等40項HS 8位碼產品,總加徵關稅金額約等於奧國每年自美國企業課徵之數位稅,估計約4,500萬美元。
美國貿易代表戴琪表示,美國持續致力於OECD與貿易夥伴就國際租稅問題達成「國際共識」,惟在達成共識前,將保留透過301條款,在必要時採取加徵關稅等措施之可能性。另由於巴西、捷克、歐盟及印尼尚未實施數位稅,美國將終止該4件數位稅調查案,惟未來倘該等國家採取數位稅措施,將重新啟動調查。(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