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群益投資等級債券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群益投資等級債券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一案,自107年9月20日申報生效。該基金之3檔子基金分別為「群益15年期以上高評等公司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群益15年期以上公用事業公司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群益15年期以上新興市場主權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最高各新臺幣200億元整,保管機構分別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前2檔子基金)及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該3檔子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2億元。
「群益15年期以上高評等公司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群益15年期以上公用事業公司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群益15年期以上新興市場主權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3檔子基金分別以追蹤「ICE 15年期以上高評等公司債(排除保險、金融服務次產業)指數」(ICE 15+ Year AAA-AA US Corporate Constrained Index)、「ICE 15年期以上公用事業公司債(排除外國企業發行之美元債券)指數」(ICE 15+ Year US Utility excluding Yankee Index)及「ICE 15年期以上新興市場主權債(國際)指數」(ICE International 15+Year US Emerging Markets External Sovereign Index)之績效表現為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
「群益投資等級債券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新臺幣6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