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瑞銀全方位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月8日核准瑞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國內募集投資國內外之債券型基金「瑞銀全方位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簡稱該基金),總面額新臺幣200億元整,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人民幣及澳幣計價發行。該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30天內募集最低成立金額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該基金自成立日起3個月後,整體債券投資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在1年以上。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投資於高收益債券之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