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發布有關晶片生產二手機械進口標準之規定
越南科技部頃發布第30/2025/TT-BKHCN號通知,内容規定用於直接服務半導體晶片製造、封裝及測試項目,以及數位技術產品、服務培訓及研發活動之二手技術生產線、設備、機械及工具之進口標準。該通知適用於參與或與進口用於數位技術產品、服務培訓及研發活動之二手技術生產線、設備、機械及工具相關的組織與企業;或直接用於半導體晶片製造、封裝及測試項目之組織與企業。
根據第30/2025/TT-BKHCN號通知,組織與企業可以進口符合以下條件之二手機械生產線:
不屬於出口國公布之已使用、過時、品質差或污染環境之技術生產線清單中。
生產線中之技術不得屬於技術轉移法律規定之禁止或限制轉移的技術清單。
必須按照符合國家技術法規(QCVN)有關安全、節能及環境保護規定之制造標準。
剩餘產能(以生產線在單位時間內生產之產品數量計算)或性能必須達到設計產能或性能之85%或以上。
原料、材料及能源消耗量不超過設計規範之15%。
針對根據越南「數位技術產業法」第21條第4款規定為提供培訓及開展數位技術產品與服務研發活動而進口技術生產線之情況下,上述第4條及第5條規定之標準將不適用。
第30/2025/TT-BKHCN號通知將於明(2026)年1月4日正式生效。(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