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4-04-01 07:37:12 記者 王彤勻 報導
期交所宣布,為進一步擴大期貨市場規模,於本(103)年第1季舉辦的三項獎勵活動,分別為「股票期貨期股相當及法人機構交易獎勵活動」、「股價指數期貨交易推展活動」及「臺指選擇權法人機構交易獎勵活動」,分別就期貨經紀商、期貨交易輔助人(IB)及法人機構(含自營商)進行交易獎勵,活動辦理至今已具初步成效,故第2季將持續辦理。
期交所表示,前述三項活動截至3月25日止,其獎勵商品(包含股票期貨、七項股價指數期貨商品及臺指選擇權)日均量,和活動舉辦前的去年第4季日均量相較,皆呈現成長,其中股票期貨及臺指選擇權成長更達約20%;另報名參加活動之法人機構部分,交易量亦呈現大幅成長,其中股票期貨成長率更高達120%,活動成效良好。為延續前述活動推展效果,期交所故自4月1日起持續推出第2季獎勵活動。
期交所說明,第2季推出之三項獎勵活動辦法架構與第1季大致相同,但除針對股票期貨部分的第2季獎勵方式維持不變外;股價指數期貨及臺指選擇權部分,為提高法人機構參與獎勵活動之誘因,乃調降法人機構得獎門檻;另為強化經紀商之推廣成效,亦調降部分經紀商獎項之得獎門檻,並增設法人新開戶獎,以鼓勵業者積極開發新的法人客戶進場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