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蘭政府提議將大型非上市公司之永續報告義務延後至2027年
芬蘭經濟就業部於本(2025)年9月4日公告「芬蘭政府提議將大型非上市公司之永續報告義務延後至2027年」之重要經濟鬆綁管制措施,綜整摘陳如下
(一) 芬蘭政府已向國會提交提案,建議修正會計法的施行條款。該提案係依據歐盟「綜合法案」(Omnibus package),該法案旨在將相當數量的公司排除在永續報告範圍之外,減少歐盟強加於芬蘭企業的行政義務,平衡永續發展目標與企業的行政負擔。
(二) 該部提案內容重點:(1)永續報告義務的生效時間延後兩年,不適用於必須針對2024財務年度編製永續報告的大型上市公司與企業集團。(2)永續報告義務僅適用於尚未被要求提交此類報告的公司。(3)大型公司需於2027會計年度首次編製永續報告,並於2028年春季公布。
(三) 歐盟執委會針對該方案的下一階段談判將於2025年10月展開,若付諸實施,將進一步縮小報告義務的適用範圍,並僅涵蓋大型企業。(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