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6-05-19 10:44:26 新聞中心 發佈
綜合港媒及陸媒報導,中國工信部昨(18)日發布修訂後的《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推進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鞏固提升去產能成果、防範「內捲式」競爭的重要措施,進一步加嚴產能置換要求,更加突出差異化政策引導,強化監督管理要求。
中國工信部原材料工業司指出,《置換辦法》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提高置換比例,全國煉鐵、煉鋼產能置換比例均不低於1.5:1,兼併重組置換比例提高至不低於1.25:1。二是逐步取消不同企業間產能置換,對不同企業間實施產能置換設置2年過渡期;過渡期後,僅可透過實質性兼併重組實現產能轉移。三是設置有效期,明確方案有效期為24個月。四是規範不鏽鋼企業設備建設,不鏽鋼企業建設熔化合金感應爐設備數量和容積,須與其電爐或轉爐製程的需求相匹配,防範企業濫用熔化合金名義建設感應爐新增煉鋼產能。
五是支持高端化、綠色化發展,建設氫冶金等低碳冶煉設備、電爐及特鋼企業建設限制類及以下電爐可實施差異化置換比例。六是增加產能置換方案閉環管理,省級工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核實產能置換方案落實情況,依年度展開實施情況自查,並提報自查報告。七是強化政策聯動,在環評、排污許可、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等方面,加強與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政策協同,形成部門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