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1-08-09 09:22:42 記者 郭妍希 報導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8日發布新聞稿宣布,將對蘋果(Apple Inc.)控訴宏達電(2498)侵犯五項專利權乙案展開調查(案件編號為「337-TA-797」)。
蘋果是在2011年7月8日向ITC遞狀控訴宏達電侵權,當中的五項專利與可攜式電子裝置的軟體架構、使用者介面、觸控面板、動作感測器有關。蘋果要求ITC發出全面禁止進口令(Exclusion Order)以及暫停和停止銷售令(Cease And Desist Order)。
宏達電在3月於美國推出了旗下首款平板電腦「Flyer」。此外,蘋果最新指控也瞄準了宏達電的智慧型手機,當中包括「Droid Incredible,」、「Wildfire」、「EVO 4G」與「Desire」。
彭博社於7月26日報導,ITC法官James Gildea判定蘋果麥金塔電腦的Mac OS X作業系統侵犯了影像壓縮技術開發商S3 Graphics Co.兩項繪圖晶片相關專利,而iPhone、iPod Touch與iPad使用的平台則並未侵權。ITC是在7月1日作出裁定,但等到7月26日才公開這項資訊。若Gildea的判定獲得六名成員組成的委員會支持,那麼ITC將會禁止部分麥金塔電腦進口至美國販售。宏達電甫於7月初宣布收購S3。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曾在7月15日初步作出裁決,宏達電在蘋果聲稱的10項專利中,侵犯了2項專利。宏達電發言人容覺生7月16日表示,宏達電有信心能夠證明自己未侵犯其他公司的專利權,並且一定會對這一個初步判決上訴。他指出,在ITC委員還沒作出正式判決之前,ITC不會進一步的商業行為裁決,目前市場不用擔心宏達電手機銷售會有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