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4-05-15 09:55:29 記者 陳苓 報導
歐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13日判決,可要求網路公司移除個人搜尋結果的連結,谷歌(Google)執行董事長施密特(Eric Schmidt、見圖)對此大表不滿,14日批評歐盟法院做出錯誤決定。
華爾街日報14日報導,施密特在谷歌年度股東大會回答提問時說,這個案件中遺忘權和知情權出現衝突,兩者必須取得平衡,該公司認為歐盟訂下了錯誤的平衡點。谷歌法律長David Drummond也說,對判決結果深感失望,認為管制範圍過頭了。
谷歌為什麼這麼緊張?如果網友都要求移除個資連結,網路搜尋結果的豐富性或許會大打折扣;而且資訊少了,谷歌可能更難向廣告主販售個人化廣告,賺取收益。
歐盟法庭判決,移除決定必須符合大眾利益,谷歌和微軟(Microsoft)等搜尋引擎接到個人移除連結要求時,必須自行判定是否合理;若民眾不滿搜尋引擎業者的回應,才能向該國隱私當局求助。科技研究公司Ovum分析師Luca Schiavoni表示,谷歌和微軟等業者,必須逐一評估要求,將造成極大干擾。
路透社和金融時報13日報導,一名西班牙男子16年前因為社福債務,房屋遭到法拍,至今在谷歌搜尋他的名字,都能看到報導。男子不滿提告,要求谷歌撤除連結;歐盟法院裁定,個人有權要求移除不適當或過時資料。判決結果顯示,歐盟支持民眾有網路「遺忘權」,也就是有權抹除個人在網路上的數位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