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欣電決議與印像科技合併,合併基準日為12/31

2009/08/28 08:3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271)同欣電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與印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併案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
2.事實發生日:98/8/27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印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消滅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印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印像科技」)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1)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22.8%之被投資公司。
(2)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基於產品線、產能與客戶群之互補。
(3)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合併後有效整合資源,對股東權益有正面效益。
7.併購目的:有效整合資源運用、降低營運成本、擴增經營規模及提高競爭力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1)藉由雙方產品線互補,可擴大客戶基礎,合併後產品線更完整,可提供客戶更完善的服務。
(2)整合產能,可降低營運成本,並提供客戶充足產能,進而擴大營運規模。
(3)整合雙方資源,提升規模經濟效益。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雙方合併後,產品線互補及客戶群基礎擴大,提升市場地位及國際競爭力,預估對未來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應有正面效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換股比例:雙方董事會通過之合併換股比例暫定為印像科技2.831203股換發本公司1股。
(2)計算依據:除本公司原持有印像科技之股份於合併基準日一併銷除外,雙方同意以98年6月30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與印像科技預計於98年9月14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之減少資本共新台幣390,112,320元及現金增資共新台幣100,000元之財務數字為計算基礎,並參酌雙方之經營狀況、股票市價、每股盈餘、每股淨值、公司展望及其他相關因素,由雙方參考獨立專家換股比率合理性意見書後,共同決定換股比例。
11.預定完成日程:預計合併基準日為中華民國98年12月31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於合併生效後,消滅公司之帳列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存續公司依法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一)參予合併公司名稱:同欣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1,50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1,200,590,310元
代表人姓名: 楊惠捷
公司所在地: 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83號6樓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
高頻無線通訊模組
混合積體電路模組
陶瓷電路板


(二)交易相對人:印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 80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500,000,000元
代表人姓名: 劉煥林
公司所在地: 桃園縣中壢市文化里吉林路27、27之2、27之3號8樓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
Image Sensor封裝及測試
Image Sensor 晶圓重組
Image Sensor 晶圓測試
Camera Module製造
印像科技為傳統CMOS打線封裝之領導者,良率及品質表現優異;另其可提供連同封裝及測試在內之Turnkey服務,且為國內少數擁有COB製程及量產能力之CCM供應商。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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