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外資審查機制適用時機之解析
法國產業雜誌新工廠(UsineNouvelle)本(10)月28日法律與醫療保健專欄報導,法國於1966年設立的外國投資審查機制,規定涉及國家主權之戰略性產業中,外資參與必須事先取得經濟部長之批准。該機制雖長期以來鮮少動用,但隨著明定公共衛生至國家安全等領域24項敏感產業之納入,,其涵蓋範圍逐漸擴大。目前,儘管對其重要性之認知普遍有所提升,實際上僅有37%的企業涉及該審查程序;其判定評估標準包括外國投資者身份、在法國企業中之掌控門檻以及該業務內涵之戰略性。然而,有關何種業務活動對特定產業(如公共衛生)關鍵重要性之定義仍屬模糊,且可隨實際情況調整。
而為維護國家利益並確保敏感產業之延續性,經審查後可以有條件或無條件授權核准該項投資;根據2022年相關統計,約半數投資審核申請獲得批准,通常會附帶相關限制性條件,主要目的為保護對國家主權至關重要之產業,同時亦盼藉此保障相關就業機會。另一方面,對外國投資審查制度若過於空泛,恐帶來不利及適得其反之後果;雖然相關當局以致力提升制度的透明度、清晰度與可預見性,若將此制度政治化而非純粹依據法律,則存在專斷決策之風險,造成法律不確定性,或因本身存在瑕疵而於實行時無法發揮效用。
謹按:根據財經部國庫署 ( la direction générale du Trésor,DG Trésor)官網所列之24項敏感產業,包括國防、兩用物項暨技術、資訊安全、密碼學,及用於通訊攔截的技術。其他涉及公共安全與民生相關重要基礎設施的領域包括:能源、水資源、交通、通訊、公共衛生、食品安全,及特定公共安全服務。此外,賭博業(賭場除外)、新聞出版業,以在關鍵技術如人工智慧、網路安全和生物技術方面之研發活動等,均列為投資審查範圍內。詳細列表請參見網址:https://www.tresor.economie.gouv.fr/services-aux-entreprises/investissements-etrangers-en-france/les-secteurs-d-activites-dans-lesquels-les-investissements-sont-soumis-a-autorisation-prealable(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