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榮負責人柯長崎訴訟判決說明

2012/12/03 14:21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340)建榮-本公司負責人訴訟判決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當事人:本公司負責人
(2)法院名稱及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相關文書案號:101年上易字第568號
2.事實發生日:101/12/03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負責人柯長崎先生之轉投資事業因土地、建物及機器設備設定抵押權查封拍賣問題,與他人產生糾紛,經高等法院判決定讞。
原判決關於柯長崎先生有罪部分均撤銷。
本公司董事長處理公司事務,為公司權益涉嫌犯詐欺得利罪未遂,處有期徒刑五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貳年。
其他上訴駁回定讞。
4.處理過程:本案董事長依法不影響個人繼續擔任董監事資格。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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