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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8)漢來美食-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對象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及相關函令之規定擇定之特定人,以對本公司未來營運具助益為首要考量,將擇定有助公司開發市場、提升技術及強化競爭力,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者為限。
(2)本公司目前尚未洽定特定應募人,實際應募人之選擇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於不超過1,000,000股普通股額度內辦理。
5.得私募額度:於不超過1,000,000股額度內私募普通股,並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二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訂定之依據,以不低於定價日依下列兩項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8成訂定之:
A.定價日前1、3、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本次私募普通股實際發行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於實際定價日視洽定特定人情形及當時市場狀況訂定之。
(3)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除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相關規定外,另考量私募普通股於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前為未公開發行股票,且於交付後3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故私募價格之訂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將用於擴大營運規模或其他長期策略發展投資等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與公開募集相較,私募有價證券3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更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發行之普通股,權利與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3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自交付日起滿3年後,授權董事會得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有價證券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最終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規定全權處理之。
(2)本案已送請審計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通過,擬提股東常會決議,並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公司簽署、商議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畫之契約及文件,並辦理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畫所需事宜。
(3)本公司因適逢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不排除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之可能,故洽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私募案出具必要性及合理性評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