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萬稅》售屋所得率調高,善用扣除額節稅

2013/04/26 19:20

精實新聞 2013-04-26 19:20:40 記者 王怡茹 報導

5月報稅季即將來臨,對於售屋族來說,今(102)年有一個超級壞消息,就是財政部調高部份地區的售屋所得標準,其中台北市大安區、中正區、信義區及松山區增加至48%,並列全國之冠。如果您去(101)年賣房子賠了錢,務必記得列舉財產交易損失節稅,為自己荷包節省一些開銷。

北市4區傷最重

財政部賦稅署上(3)月公告101年度個人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台北市今年首次採「分區調整方式」,大安區、中正區、信義區及松山區提高到房屋評定現值的48%,而士林區、中山區、內湖區、大同區、南港區、萬華區、文山區及北投區等則維持去年的42%

此外,新北市仍採用4分區課稅,按9%~28%訂定,其中以泰山、林口區漲最兇,100年按房屋評定現值的14%,增加到101年的26%,漲幅居全台首位;而三重、中和、新莊、土城及蘆洲區則小漲2個百分點

在五都之中,僅有台南市採取去年的標準,高雄市仁武區調高2~10個百分點;而台中市各區域普遍調高1~2個百分點,最高至4個百分點;至於科技新貴聚集的新竹市,則小幅增長1個百分點,目前售屋所得率為17%

調整之後,納稅人會增加多少負擔呢?假設王先生去年出售北市帝寶豪宅,房屋評定現值為700萬元,依財政部100年公告現值由100年的42%調高為48%,在申報所得時就需填寫財產交易所得為420萬元,相較100年來說,若出售年度為101年的話,等於多出42萬元的財產交易所得收入。(詳見文末表格)。

【保留交易憑證 維護個人權益】

雖然,以「房屋評定現值」的固定比率計算出售屋所得,是最常被使用且最單純的申報方式,但是,如果出售房屋的實際價格減去取得成本及移轉費用,計算出的財產交易所得較低,只要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也可選擇按實際發生的價額申報,也比較省稅。

此外,若購屋總支出若大於售屋價格,可免繳房屋交易所得稅,還可向國稅局報備核發財產損失證明單,拿來扣抵未來2年內的財產交易所得。值得注意的是,納稅人若無法提出售屋相關文件證明損失,稽徵機關將依財政部核定標準作為課稅依據,提醒民眾務必保留好房屋買賣契約書等交易憑證,以維護自身權益。(詳細內容請參考https://www.moneydj.com/tax/news/NewsContent.djhtm?a=3CB33B3A-D822-42F7-BC02-D39F6345A39B) 

表:101年度個人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

行政區域       

售屋所得率

台北市   

-

大安區、中正區、信義區及松山區   

48%

士林區、中山區、內湖區、大同區、南港區、萬華區、文山區、北投區   

42%

新北市   

-

板橋、永和、新店、三重、中和、新莊、土城、蘆洲   

28%

汐止、樹林、泰山、林口   

26%

三峽、淡水、五股、深坑、八里       

14%

鶯歌、瑞芳、石碇、坪林、三芝、石門、平溪、雙溪、貢寮、金山、萬里、烏來   

9%

台中市   

-

西屯區、西區       

18%

東區、南區、南屯       

16%

北屯       

15%

中區、北區北屯   

14%

豐原       

13%

太平、大里、烏日       

12%

后里、神岡、潭子、大雅、霧峰       

10%

沙鹿、梧棲   

9%

東勢、大甲、清水、新社、石岡、外埔、大安、大肚、龍井、和平   

8%

台南市   

-

東區、南區、北區、安南區、安平區、中西區       

14%

新營、永康   

10%

其它地區       

8%

高雄市   

-

鹽埕、鼓山、左營、楠梓、三民、新興、前金、苓雅、前鎮、旗津、小港       

20%

鳳山       

12%

鳥松、仁武   

10%

其它地區       

8%

準用直轄市之縣(即桃園縣

-

桃園市、中壢市、平鎮市、龜山鄉   

14%

八德市、蘆竹鄉、       

12%

楊梅市、大園鄉   

11%

大溪鎮、龍潭鄉、新屋鄉、觀音鄉、復興鄉   

8%

(即原省轄市)     

-

新竹市   

17%

基隆市、嘉義市   

13%

縣轄市   

-

新竹縣竹北市       

15%

彰化縣彰化市       

11%

其它       

10%

鄉鎮       

8%

資料來源:財政部,王怡茹整理製表。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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