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6-10-19 08:35:26 新聞中心 發佈
綜合港媒報導,中國商務部、科技部上週五(16日)就修訂《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公開徵求意見,並對相關技術實施出口前登記的臨時管理措施,涉及人工智慧(AI)、生物醫藥、太陽能等三個領域40項技術。
人工智慧領域方面,包括大模型、智慧體、算力集群、訊息處理相關23項技術;對已透過開源、發表學術論文等方式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不納入管理範圍。生物醫藥領域方面,包括細胞和基因治療、小核酸藥、病原微生物相關5項技術;對不涉及所有權轉讓的對外授權模式,適用自動許可等便利措施。太陽能領域方面,包括多晶矽製造、矽片製造、電池製造相關12項技術;技術管理範圍亦包含承載相關技術的關鍵與核心設備。
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指出,近年來,人工智慧、生物醫藥和太陽能相關技術在敏感領域的應用不斷拓展,各主要經濟體均實施了不同程度的出口管控。中國參考國際通行做法,依法實施必要的管理,既防範技術失控和不當擴散風險,亦保障正常國際技術交流合作,推動科技向上向善、安全可控、造福人類。
對於《目錄》擬新增技術的範圍,該發言人指出,此次公開徵求意見涉及擬增列的人工智慧、生物醫藥、太陽能三個領域40項關鍵技術。其中,擬禁止出口技術14項,包括人工智慧驅動的惡意程式碼生成與變異技術、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細胞和基因治療技術工藝平台、鈣鈦礦及疊層電池組件生產技術等;擬限制出口技術26項,包括人工智慧輔助漏洞挖掘技術、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通用型細胞和基因治療全新靶點發現和驗證技術、單線產能≥3萬噸/年的多晶矽工程技術等。公告並明確了適用便利措施等情形。
對於擬增列的人工智慧技術,主要有哪些考量,該發言人指出,當前,全球人工智慧技術創新進入前所未有的活躍期,機遇與挑戰並存;此次擬將人工智慧大模型、智慧體、算力集群、信息處理相關23項關鍵技術增列至《目錄》,主要有以下考量:
一、確保人工智慧技術安全可控。人工智慧引發的各類內生和衍生風險已引起全球各國的高度關注。此次擬列管的人工智慧自主驅動惡意程式碼生成與變異技術等,可被用於攻擊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國防軍工、核心政務等敏感系統,或用於繞過國家安全防禦體系。若被非國家行為體或惡意實體獲取,可能對國家安全和人類共同安全造成危害。中國政府對這類技術實施必要管理,目的是築牢安全底線,防範濫用惡用,確保人工智慧始終處於人類控制之下,推進人工智慧國際治理。
二、鼓勵開源開放、合作共享。中國政府致力於讓人工智慧成為促進共同繁榮、維護共同安全的重要動力源。為支持建構人工智慧開源創新生態體系,對人工智慧類技術開源、中國企業在境外自建自營算力中心、赴境外展開晶片流片製造、利用境外資源展開聯合研發、參與國際標準制定等情形的技術出口,適用自動許可等便利措施,基本實現「即報即出」;對已通過開源、發表學術論文等方式進入公共領域的相關技術,擬不納入出口管理範圍,為人工智慧技術國際交流合作創造良好環境。
該發言人指出,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中方主張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基礎上,與各國展開人工智慧對話合作,共同應對人工智慧技術擴散和失控風險。中方支持全球南方國家加強人工智慧能力建設,彌合數智鴻溝,促進可持續發展。對於世界人工智慧合作組織成員間展開能力建設國際合作、技術共享和規則共建所需的技術出口,將提供更多便利與支援。
對於《目錄》正式實施後,人工智慧大模型在海外當地語系化部署、向境外提供模型調用等各類「出海」形式,是否屬於技術出口管理範圍?該發言人指出,當前人工智慧大模型和應用產品的「出海」模式多種多樣,判別具體「出海」情形是否屬於技術出口管理的範圍,核心在於是否涉及限制類技術從中國境內向境外轉移。
此次納入監管的人工智慧技術範圍精準有限,有關措施正式實施後,絕大部分人工智慧技術仍可以自由出口。對於納入限制類的人工智慧技術,展開海外當地語系化部署,屬於技術出口管理範圍;如果部署在海外自有雲等風險相對可控的情形下,可適用自動許可等便利措施。對於企業利用限制類大模型對外提供API調用、APP/網頁互動、SaaS應用、本地端側輕量化部署等情形,不屬於大模型技術出口管理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