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決定對中國大陸輪式裝載機徵收反傾銷稅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布,印度財政部稅收局於2023年12月27日發布第17/2023-Customs(ADD)號通報,接受印度商工部於2023年9月29日對原產自或進口自大陸的輪式裝載機(Wheel Loaders)作出的反傾銷終裁建議,決定對大陸的涉案產品徵收為期5年反傾銷稅,稅率為CIF0至82.71%。涉案產品為全組裝(Completely Built Unit (CBU))或半散裝(Semi-Knocked Down (SKD))的輪式裝載機,涉及印度海關稅則號列84295900和84295100。半散裝輪式裝載機由在單一機組中裝有發動機、變速箱或車軸的機身/底盤組成,該機組中可能裝有或未裝一個或多個其他元件(如果進口底盤/機身時沒有安裝發動機、變速器或車軸,則無需繳納反傾銷稅)。以下產品不適用該案的反傾銷措施:1.全拆卸散裝或部件形式(Completely Knocked Down (CKD))的輪式裝載機。2.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輪式裝載機:a)額定有效載荷能力超過7,000公斤;和b)發動機總功率高於 180 kW;和c)左右車輪(車輪踏面/輪距)中心測量距離大於2,280毫米;和d)前後輪軸(軸距)之間的測量距離大於3,350毫米。3.電池驅動的輪式裝載機。措施自通報發布於官方公報之日起生效。
2022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應印度國內企業JCB India Limited提交申請,對原產自或進口自大陸的輪式裝載機啟動反傾銷調查。案件傾銷調查期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損害調查期為2018年至2019年、2019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1年以及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3年9月29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對原產自或進口自大陸的輪式裝載機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