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茂訂6/17召開股東常會
2021/03/29 09:45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481)強茂-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266號9樓(漢來大飯店金銀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報告一0九年度營業報告及一一0年營業計劃。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一0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報告一0九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
(四)報告一0九年度現金股利分配情形。
(五)報告一0九年度背書保證情形。
(六)報告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一0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一0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二)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案。
(三)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7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股東常會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0年5月18日至110年6月14日止,股東得於前述行使期間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並依相關說明操作之。【網址: https://www.stockvote.com.tw】
(二)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一一0年股東常會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將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但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本公司訂於民國110年4月10日起至民國110年4月20日止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受理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強茂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高雄市永安區永工一路17號,聯絡人:沈盈秀 小姐。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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