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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6)明基醫-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許可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從事競業行為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0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 事: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陳其宏先生
(2)董 事: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管新寶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