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與能源委員會討論行業發展
緬甸全球新光報報導,國家管理委員會(SAC)成員、總理辦公室副總理兼聯邦部長 Tin Aung San 上將,於2025年7月23日下午在奈比都 SAC 辦公室主持電力與能源發展委員會第4/2025次會議時表示,電力與能源項目具有高度投資吸引力,應優先吸引私人企業參與。
該委員會自2024年12月18日成立以來,7個月內已擬定15項工作任務,目前部分已開始執行。會中強調,針對發電結構(Generation Mix),應由相關部會與專家依據《2014年國家電力總體規劃》(JICA)及《2021年國家自定貢獻目標》(NDC),每年預估全國用電需求,調整能源組合,並確保再生能源比例適當,同時避免對環境造成衝擊。目前已應用太陽能、風能與液化天然氣(LNG)等能源資源,並推動跨境電力採購。能源部門亦積極引進高端技術、開展新油田勘探、推動離岸開發專案,並建設與升級煉油設施。為促進外資投入,投資與對外經濟關係部(Ministry of Investment and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MIFER)已設立專責單位,推動國內外合作與投資,致力於建立投資誘因、減少行政延誤,並提供包括土地、金融服務在內的一站式服務。
T上將強調,國家總理已多次就電力發展提出重要指示,指出該產業對國家利益與經濟社會發展具關鍵性。他並提及總理於視察仰光一間太陽能板工廠時所給予的意見,強調近海能源專案的重要性,要求相關公司在期限內啟動研究與探勘流程。他也指出,應督促煉油廠升級作業如期完成,以減少外匯支出;並確保在電力巡查期間不發生停電,持續檢視電網與次級變電站的穩定性與容量。會議最後表示,電力與能源發展涉及範圍廣泛,需仰賴各單位密切合作。與會人員亦報告第3次會議後所推動之項目執行進度,包括發電項目、再生能源應用及未來規劃等。(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