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508)永信建-公告本公司取得土地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高雄市楠梓區和平東段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3/7/5~113/7/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共計取得土地面積2,256.98平方公尺,折合約682.74坪。
交易金額為新台幣553,016,526元,約當每坪土地單價 81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自然人19人且非為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契約付款條件分期支付。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周邊行情與實價登錄。
決策單位:董事長依授權決行。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為爭取交易時效,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俟二週內補行公告。
11.專業估價師姓名:為爭取交易時效,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俟二週內補行公告。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為爭取交易時效,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俟二週內補行公告。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為爭取交易時效,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俟二週內補行公告。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預計興建住宅以供出售。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