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電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之限制

2018/06/22 09:24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448)晶電-本公司107年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周銘俊 董事
(2)誼德光電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吳南陽 董事
(3)聯華電子(股)公司代表人簡山傑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周銘俊 董事
GaN Ventures Co., Limited:董事
GV Semiconductor Inc.:董事長
(2)誼德光電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吳南陽 董事
GaN Ventures Co., Limited:董事
GV Semiconductor Inc.:董事
廣東晶科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聯華電子(股)公司代表人簡山傑 董事
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聯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07年6月21日股東常會通過,解除以上董事兼職之競業行為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吳南陽/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廣東晶科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廣州市南沙區環市大道南33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發光二極體及LED照明系統之研發生產銷售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個股K線圖-
熱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