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股票型基金改採申報生效,最快本月底上路

2012/10/11 07:34

精實新聞 2012-10-11 07:34:04 記者 蕭燕翔 報導

推動國人理財平台,金管會宣布,將擴大投信募集基金申報生效範圍至海外股票型基金等,最快10月底上路。

金管會表示,縮短基金審核時程,有利國內投信業者掌握發行時機,以因應市場變化,因而決議將基金適用申報生效制的範圍,由原來國內募集投資國內股票型基金(但不含新設投信事業首檔基金)及除債券型、平衡型及貨幣市場基金外的各類基金追加募集案件,擴大至國內募集投資國內組合型基金、國外股票型與組合型基金及國內募集投資國內債券型、平衡型、貨幣市場基金與國內募集投資國外的追加募集案件。

金管會表示,放寬採申報生效制基金審核案件範圍,未來將依各類案件性質訂定7、12、30個營業日申報生效期間。另也明定適用申報生效案件如果涉及資金匯出、匯入或為貨幣市場基金者,投信事業應於經該會申報生效後、申請央行同意函,始得募集。

金管會指出,考量適用申請核准制的基金,其產品設計若同時包括新臺幣及外幣級別,雖為投資國內,亦可能涉及資金之匯出、匯入,也應由金管會洽經央行同意後核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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