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6-04-14 09:08:54 新聞中心 發佈
綜合港媒及陸媒報導,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強簽署國務院令,於昨(13)日正式發布《中國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條例》規定,外國國家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實施不當域外管轄措施,危害中國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損害中國公民、組織合法權益的,中國政府有權採取相應的措施。
《條例》明確指出,中國政府可以對有關國家實施不當域外管轄措施行為進行評估,確定風險等級,依法採取外交外事、出境入境、貿易、投資、國際合作、對外援助等方面的反制和限制措施。
《條例》並明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執行或協助執行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措施,並規定相關豁免制度。針對推動實施或參與實施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措施的外國組織、個人,建立惡意實體清單制度,明確相關程序、採取的措施和豁免制度等。針對執行或協助執行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措施的組織、個人,規定了禁執令制度,並明確相應的法律責任。任何組織、個人執行或協助執行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措施,侵害中國公民、組織合法權益的,中國公民、組織可以依法起訴。
在此之前,中國國務院於上週(4月7日)發布《國務院關於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意在防範產業鏈供應鏈安全風險,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準,維護經濟穩定和國家安全。其中提到,針對外國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及外國組織、個人損害中國產業鏈供應鏈安全者,建立產業鏈供應鏈安全調查制度,中國國務院有關部門可據此展開產業鏈供應鏈安全調查,採取反制措施。